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0-01-15 09:08:48

    ——2009年7月29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秉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17日至30日,以李秉胜副主任为组长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珲春、敦化、延吉、龙井、汪清五县(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就业服务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召开了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街道社区、企业、下岗再就业、农民工、大学生等相关部门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6月29日,检查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州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同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安图、图们、和龙三县(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同步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金硕仁主任对这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参加了延吉市的检查,听取了州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就做好我州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增加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就业。特别是《条例》自2006年5月1日起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措施办法,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优化就业服务环境,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新的突破。三年来全州累计新增就业14.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1万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0542个,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1.3亿元;全州“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
  (一)围绕中心目标,切实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围绕“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一中心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导作用,为促进就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州政府先后成立了由2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就业联席会议和1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农民工就业联席会议等组织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州就业调控、就业扶持、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项工作。各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促进城乡就业的组织联动协调机制。同时,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将新增就业、帮助困难人员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并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推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抓住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宣传贯彻
  在《条例》颁布第一时间,州及各县(市)采取了新闻媒体、街头条幅、普法宣传日、科普大集、就业洽谈会、咨询热线、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和文艺晚会等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如:“复转军人专场招聘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农民工援助月”、“创业促就业洽谈会”、“春秋季就业洽谈会”等,并专门设立《条例》宣传咨询台,扩大了《条例》的宣传面,在全州范围内营造了“人人关注就业、全民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就业政策,积极建立以政策支持为核心的促进体系
  首先,在产业政策方面,继续鼓励旅游、生态农业、商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着力支持工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商贸服务、就业服务型新办企业的发展。其次,在财政政策方面,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投入。利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扩建人力资源市场15个,街镇乡人力资源市场从无到有,新建改建6个,是全省率先完成“硬件”建设的地区;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资金投入。对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实行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资金达2.77亿元;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投入。全州共培训2.25万人,兑付补贴1275万元。第三,在税费减免政策方面,三年来共为17户企业、1户主辅分离经济实体和自谋职业的9204名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3321万元,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821.6万元。第四,在金融政策方面,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放宽反担保条件。到目前为止,我州担保基金累计到位5800万元,累计为82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亿元,回收率达96%。
  (四)强化就业服务,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水平
  各级政府充分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劳动保障所(站)、“金保工程”三大平台,积极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高效畅通的就业服务。目前,全州人力资源市场面积由过去的1450平方米扩大到8330平方米,内设信息查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招聘洽谈、培训与创业服务、就业和失业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功能服务区,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全州街镇乡、村基层平台组建率达到100%,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497名,在硬件设施、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均走在全省前列。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我州金保工程投入资金1600万元,2000个终端覆盖全州所有的县(市)、街镇乡、社区、村及医院、药店和各大企业,形成了一个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办公自动化及其他劳动保障业务于一体的信息网络系统,荣获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创新奖。同时,通过整合公共培训和社会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服务。特别是针对下岗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低保家庭子女、返乡农民工等不同人群,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补贴式的培训模式,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充分依托朝鲜族人缘、地缘优势,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外派劳务工作,大力发展独具延边特色的劳务经济。积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成立了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在全州巡回指导,对创业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五)关注困难群体,重点实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援助
  一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城区大龄就业特困人员,实施政府购岗托底安置,三年来共购买公益性岗位10542个。对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落实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同时建立了“人员能进能出、渐进渐出,岗位相对固定,人员合理流动”的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基础管理。从2006年开始,开展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普查,摸清了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就业困难人员基础台帐。通过采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的绿色服务办法,确保“零就业”家庭就业动态为零。三是继续开展免费培训。目前,全州共免费培训城镇低保家庭子女211人。四是注重大学生就业。通过举办“大学生就业交流会”、“送岗位进校园现场招聘会、“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等活动,使一部分大学生实现了稳定就业;对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举办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技能和自我推荐技巧讲座和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等。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州在贯彻实施《条例》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金融危机导致就业形势愈发严峻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一方面,我州出国劳务人员收入大幅缩水,导致大量劳动合同到期者陆续返乡,加之一些国家限制和减少外籍劳工配额,对劳动力吸纳能力有所降低。我国沿海地区部分企业效益下滑,导致务工人数和劳务收入相应减少,部分劳务人员不得不提前返乡。我州纺织服装、木制品加工制造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受冲击严重,能源矿产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企业用人需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加上我州新建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少,经济增长拉动就业能力有限,都直接导致新增就业岗位、劳务输出、企业用工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减少。另一方面,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预计未来五年我州将新增劳动力23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1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8万人,而同期创造的就业岗位为20万个,就业竞争日益加剧,就业压力明显增大。
  (二)求职者就业观念需进一步转变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部分求职者就业观念陈旧落后,不屑于干那些苦、脏、累、险的活,也不愿从事一些临时性工作或到私营企业就业,存在着“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有人不干活”现象。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还存在盲目从众、只肯去大城市大机关大企业、一岗定终身等就业观念,需要予以引导。二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存在故土难离、缺少技能、好高骛远等问题。三是困难群体就业存在等、靠、要的情况,个别人员坐吃失业保险金,拒受相关部门安排的工作。四是多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看重眼前利益,宁可去竞争技能要求不高、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劳动技能培训工作亟需加强
  一是职业能力建设体系还不完善。受各方因素影响,存在培训机构投入不足、招生难的问题,制约了培训机构正常发展。同时,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自身存在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规范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教学设备普遍落后,校舍设施陈旧,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缓慢,且大多没有长远规划,难以符合市场发展需要。三是技能培训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州组织开展培训的工种主要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电焊工、按摩师、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工等为主,技能相对单一,高技能人才短缺,满足不了用人单位要求。
  (四)困难群体就业难度逐步加大
  农民工就业层次不高,低学历偏多,高学历较少;体力型偏多,技能型较少,而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允许异地转移,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数量和转移层次。由于地方财力和就业资金承载能力有限,公益性岗位开发已到上限,用于零就业家庭的“托底”安置岗位只能在现有岗位中调剂,影响了其他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安置。部分零就业家庭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或身有残疾,缺乏劳动技能和专业特长,很难适应安置岗位的工作需要。有的就业意识淡薄,宁愿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也不愿从事保洁、家政服务、保卫等工作。部分大学生存在“高不成、低不就”思想,不愿到基层和企业工作。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服务”就业工程中,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工资仅为600—700元/月,待遇过低且前景不明朗,导致大学生对将来发展存有顾虑,就业积极性不高。
  (五)财力支持和小额贷款担保存在困难
  由于我州财力相对薄弱,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难度相对较大,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和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我州财政支付压力将逐步加大,资金上还存在一些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工作的有序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作用发挥还很有限,一方面,多数创业者反映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小,不能满足创业的初始投入需求,创业后续发展融资难。另一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有两名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反担保,贷款人员很难找到合适反担保人员,有的公务员本身也不愿给担保。
  (六)基层就业服务工作问题较多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为解决困难群体就业提供了较好的平台,但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少。由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部门较多,涉及劳动、社保、计生、妇联、残联、民政、卫生、公安等诸多部门,最终全部落在社区,致使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庞杂,工作重心下移,任务繁重,场地、经费严重不足,加上岗位来自不同部门,垂直部门管不到,社区领导管不了,各自为政,管理混乱。另外,基层普遍反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定的不合理,应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剔除后,再核定平均工资,按比例缴费。据了解,目前延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098元,图们、龙井等困难县市也分别达到19281元和19738元,造成部分企业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困难。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当前,为破解就业难题,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劳动者齐心协力,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努力的社会化就业工作大格局。首先,各级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把增加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调整和充实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履行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要着眼长远,除了要把已经采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外,还要在促进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方面下功夫,把工作做细。其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认真履行部门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第三,作为实现就业重要载体的企业,也要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尽量做到不减员、少减薪、不停产。对已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要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问题,确保就业形势稳定,这也是企业为未来发展积累的无形资产。
  (二)加速发展经济,努力扩大就业
  加快经济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一是坚持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建立项目与就业良性互动机制。要坚定不移地实施投资拉动战略,积极包装项目、培植产业,以加大项目建设扩大就业总量。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认真学习消化发达省份的经验,逐步解决我州第三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偏低、内部结构不优、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发展以金融保险、信息IT、餐饮娱乐、物流连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带动就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充分发挥服务业促进就业增长的“蓄水池”作用。三是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今年,要在我省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础上,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内不计收滞纳金,也可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社会补贴或岗位补贴,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渡过难关创造条件。
  (三)整合各类资源,提升培训质量
  要充分整合利用好各类资源,切实抓好技能培训工作。一要进行就业观念教育。要从目前就业形势出发,教育劳动者充分认识到就业的严峻性,引导劳动者摆正心态,放低姿态,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尽快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要统筹安排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财政、扶贫等渠道的培训资金,进一步整合公办、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资源和社会各类培训项目,统一规划,分类实施。二要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继续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补贴式培训,开展实用性强的技能储备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构建合理的就业培训体系,避免重复浪费。三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要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目前我州培训补贴标准过低,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培训任务的需要,建议适当提高。
  (四)强化政策扶持,引导返乡创业
  农民工、境外务工人员返乡是当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严峻问题。建议:一是要密切关注返乡人员动态,准确把握他们的技能特长、年龄结构、从事行业和就业意愿等情况,迅速建立起州、县、镇(乡)、村四级返乡监测点和情况报告机制,加强动态观测和统计分析。二是各地要落实责任,做好引导,积极鼓励返乡人员发展二三产业,在项目选择、创业用地、证照办理、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于返乡创业人员,不仅可以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政策,也要享受各地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三是要设立返乡创业扶持基金,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融资担保和资金扶持。要积极鼓励、号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为创业人员实行小额贷款反担保。四是要进一步挖掘和树立返乡人员创业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鼓励返乡人员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就业难点
  一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逐户摸底调查认定,分类建立帮扶台账,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二要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要在稳定全州1万个公益性岗位规模基础上,撤消、调整作用不大的岗位,适时开发生产型、劳动型岗位。同时,要尽快出台社区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办法。三要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长效机制,确保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申报认定后20个工作日内实现就业,保持动态为零。四要尽快制定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政策落实细则。如根据大学生在农村、社区就业年限,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就业补贴逐年递增机制,并研究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研究生加分标准;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实行“试就业”,并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70%的见习生活补贴等。同时建议在延边大学建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搭建起大学生、创业导师、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的桥梁。
  (六)深入研究协调,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建议组织发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工信、财政、工商、税务、社保、就业等相关部门,将各部门现有的政策进行整合并加以完善,研究制定给予劳动密集型企业财政补贴和缓收防洪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卫生费、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一系列保护政策。二是积极协调省社会保险局,重新研究确定平均工资的核定范围和标准,解决基层困难群体缴费难问题。三是加大资金、信息、项目等方面扶持力度,有效降低全民就业创业“门槛”。建议政府每年在财政增收部分中按比例提取,设立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开展创业培训、给予创业补贴、收集和发布创业项目、各部门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工作经费、加强创业服务和对拉动就业明显的项目进行奖励等。四是要适当增加财政配套额度,保证促进就业的各项补贴补助资金足额到位。还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国家、省对我州就业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