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吉林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0-06-18 15:32:53

     ——2010年5月28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得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年工作计划,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同志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得龙同志带队,于5月5日至14日就贯彻实施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吉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情况,先后听取了州暨珲春、敦化、图们、安图县(市)人民政府的汇报[延吉、龙井、和龙、汪清县(市)人民政府以书面汇报],召开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景区景点、酒店及旅游商品销售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查看了防川、六鼎山、华严寺和二道国际旅游度假村等一批重点景区景点,走访了4家旅行社和旅游商品研发基地。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自“两个条例”颁布以来,州暨县(市)人民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加以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使我州旅游业有了较快发展:全州现有国家级景区(点)20个,省级景区(点)9个,旅行社100家,旅游星级饭店37家,旅游客运车辆300余台,导游员1200多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2万多人;2009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0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6.61亿元,同比增长31.6%,旅游经济总量列全省第三位;延吉、敦化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一) 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在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基础上,州暨各县(市)人民政府把旅游业发展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完善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2007年,州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吉、珲春、和龙出台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文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延龙图旅游发展规划》、珲春、安图、敦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都进一步明确了旅游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思路。
  (二)宣传促销范围不断扩大。一是通过评选“延边美景”、征集延边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来提升延边旅游知名度,收到国内外的3.6万多条口号,提升了延边旅游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二是州旅游局组织旅游企业负责人和媒体记者等40人,乘坐“大蓬车”赴辽宁、山东两省的辽阳、大连、烟台和青岛市宣传促销旅游,增强了延边旅游企业与所到省市旅游企业间的合作。三是聘请饰演毛泽东主席的特型演员古云先生为延边旅游形象大使,并为重点景区题词,收到了较好效果。四是州旅游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旅游商品研发中心。
   (三)景区景点建设投资不断加大。正在开工建设的旅游项目有19处,如总投资3.8亿元的金鼎大佛、3.3亿元的渤海广场、清始祖文化园、13亿元的二道多功能生态旅游度假区、3亿元的长白山历史文化园、2亿元的旅游集散中心及防川景区、日光山华严寺、凉水有机示范园地、满天星国家森林公园、琵岩山旅游综合开发等;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旅游项目有8处,如总投资5亿元的中国朝鲜族民俗风情园、10亿元的雪山湖度假区等,对我州缺少旅游景区景点的局面会有改观。
  (四)旅游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按照“两个条例”,州暨县(市)人民政府加强了旅游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一是逐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共受理旅游投诉16件,查处满意率达到100%。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专项整治活动。州暨县(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3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检查导游员500多人次、旅游经营企业110多家,整治了一批违法经营的导游员和旅游企业。三是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州旅游局开展的“2010全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评选“十佳诚信旅行社”和“旅游知识电视大奖赛”、“旅游星级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增强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的服务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认为,州暨县(市)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与我州“大旅游”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有:
  (一) 重视程度不够,旅游投入不足。有些领导对旅游业的战略地位认识模糊,发展旅游业的思路不清,抓旅游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县(市)没有按条例规定设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的虽然列入了政府序列,但人员编制太少;个别部门对条例精神把握不准,履行职责不尽力,对景区景点规划审查不严;有的县(市)没有设立旅游专项资金,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没有得到落实。
  (二) 产品单一、设施滞后,旅游竞争力不强。一是重点景区缺乏。具有延边特色的民俗、边境、冰雪旅游产品开发处于民俗景点规模小、边境旅游被时开时停、冬季旅游产品单一的状态。二是基础设施差。旅游旺季交通运力不足,车票难买,航空运输仍以南方航空公司为主,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三) 文化内涵不高,旅游吸引力不足。“文旅结合”一直没有突破。长白山、金达莱、阿里郎、图们江等文化资源没有被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建设中的民族文化特色不足、景区景点开发中的文化内涵不高、文艺演出和旅游商品开发中的文化创意不浓、旅游服务中的民俗文化不鲜明等问题,都降低了我州旅游的吸引力。
  (四) 宣传促销水平低,旅游影响力有限。旅游公共宣传经费有限,专业会议、博览交易、节庆活动宣传成效不理想,缺乏大宣传、大策划举措。
  (五) 监管体系不健全,旅游环境优化不够。有6个县(市)没有旅游质监所,有5个县(市)没有旅游执法大队,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不规范,致使我州旅游市场还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旅行社提供虚假信息、任意更改旅游合同及“骗客、宰客、甩客”等现象。
三、 几点建议
   (一)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突破,营造“大旅游”发展氛围。要站在“大旅游”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条例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大旅游”意识,按照“先行先试”和“三个一批”的要求,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突破,坚定不移地把旅游业打造成我州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要科学谋划“大旅游”发展格局,加快理顺旅游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领导责任,像抓一、二产业那样去抓旅游产业,实现旅游企业、旅游效益的规模化发展。坚持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环保性原则,结合制定“十二五”规划,抓紧调整完善州暨县(市)旅游发展规划,避免重复低水平建设景区景点,加快条例精神的全面落实。
  (二)增大旅游文化内涵,增强“大旅游”文化品味。本着“大旅游”发展思路,要把弘扬长白山文化、金达莱文化、阿里郎文化和图们江文化等民族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大手笔地建设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乡镇、街区。扶持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化运作,引导开发能够吸引旅游者参与的文化演艺产品和文化娱乐消费品。鼓励景区景点、饭店播放具有民族特色的延边歌曲。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为文化艺人搭建作品展销平台。旅游餐饮要突出朝鲜族传统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旅游企业服务员要着民族服装、使用民族礼仪为旅游者服务。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管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民俗村、农家乐、休闲游也要充分体现民族文化特点,进一步提高旅游吸引力。
  (三)加大投资融资力度,加快“大旅游”硬件建设。从“大旅游”发展出发,按照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全力加大政府对重点景区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招商引资和融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资金,协调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本级旅游发展基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协调铁路、民航等部门加大旺季交通运输能力。推进防川、六鼎山、雪山湖、仙峰等重点项目及停车场、卫生间、指示牌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重点景区景点的竞争力。
  (四)抓紧政策法规的落实,扶持“大旅游”企业壮大。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条例规定,一是落实好税收减免及价格的有关政策。实行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应扣除代收服务费,旅游企业的宣传促销费用依法纳入经营成本。二是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旅游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达到要求的旅游企业可以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三是贯彻好旅行社保证金减少的规定,加快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
  (五)扩大宣传促销范围,提高“大旅游”宣传促销水平。一要主打特色牌。从旅游资源优势出发,科学包装旅游产品,推出具有延边特色的旅游品牌、旅游线路。大力做好民俗节、金达莱节、梨花节、冰雪节,灵活用好会展、贸易、文艺演出等宣传促销方式,逐步培育出在国内乃至世界都有影响力的节庆活动。二要提高宣传促销层次。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我州整体宣传促销计划,加快建立对外整体宣传促销机制,积极为旅游企业搭建宣传促销平台。三要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加大与东北、环渤海等国内主要省份以及俄罗斯、朝鲜、韩国等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联系与合作,把我州的旅游品牌融入到他们的旅游线路之中,成为他们旅游宣传推介的一部分。此外,还要用好互联网、电视、手机短信等高科技宣传平台,加快提高我州旅游对外整体宣传促销水平。
  (六)优化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大旅游”服务质量。一是加快建立州暨有关县(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和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明确旅游、工商、卫生、价格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旅游监管体系,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旅游经营活动,严肃整治“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二是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三是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四是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五是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标准化为手段、信息化为途径,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我州“大旅游”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