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秉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18日至30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秉胜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煤矿、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单位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州及八个县(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同时召开了安监、建设、公安、水利、质监、商务、教育、工商、文化、消防、煤监延边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同志对这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参加了和龙市的检查,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自2008年4月15日颁布实施以来,全州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条例》,深刻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2008年以来,我州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和重伤人数总体上呈明显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09年与2008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08起,下降36.8%;死亡人数减少67人,下降27.3%;重伤人数减少1人,下降0.3%。我州安全生产工作已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
(一)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州及县(市)政府、安监等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心连心文艺”演出、“生命的呼唤”大型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以及免费发放《条例》读本、编辑出版《延边州公民公共安全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多次邀请专家对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及安监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两年来,共举办各类执法学习培训班18次,培训执法人员1100多人次,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两年来,全州共举办培训班300多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4000多人次。通过培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安委会建设。州、县(市)两级政府全面加强安委会建设,并建立了“管生产必管安全”、“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责任体系。目前,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已经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安监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各县(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向州政府递交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按照下达的控制指标对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几年来,先后否决了3个县(市)、1个州直部门和5个企业的评优资格。三是壮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将州煤炭工业局整体划入州安监局,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管处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目前,全州8个县(市)都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珲春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家矿山测量队,38个重点乡镇(街道)成立了安全监管站(所),全州初步形成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加强日常监查。采取交叉互检等形式,开展了春秋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督导检查等工作。同时,每年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特殊时段,都组成督查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重点时段我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仅去年以来,全州就在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工程等行业和领域排查企业4760户,查处各类隐患15364处,整改14888处,整改率达到96.1%。汪清县安监局派驻2名工作人员,分别到龙腾能源开发公司、春阳煤矿等重点企业蹲点定期检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加强远程预警监控系统建设。近年来,我州从深圳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投入500多万元建成了重点企业远程监控系统。目前,全州已有40多家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纳入远程监控系统,从而实现了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延吉市充分发挥数字信息平台的功能,于今年4月率先成立了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承担110、122、119、120等应急管理业务的受理处置职能。
(四)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约束机制。一是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去年,我州在全省率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二是制定安全生产约谈制度。通过集体谈话制和主要领导说明制,对违反规定出现责任事故的企业进行警告,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县(市)、行业或企业,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州安委会说明事故原因和整改措施。近年来,我州共对4个县(市)、2个州直部门、15户企业进行了约谈,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事故,由州安监、纪检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分清事故责任,搞好事故善后处理,对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近年来,共对全州214人给予了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州贯彻实施《条例》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州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安全隐患还很多。今年1至6月份,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221起,同比增加22起,上升11.1%。其中,煤矿事故2起,死亡3人;非煤事故5起,死亡5人,重伤1人;道路交通事故101起,死亡42人,重伤120人;火灾事故100起,死亡2人;铁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8人,重伤1人。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
(一)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深,思想上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监管。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企业特别是有些煤矿企业职工素质比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流动性大,安全培训跟不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系数增加。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是有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认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监控依法依规处理不严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投入不足,安全设施陈旧甚至不能正常使用,技术设备更新改造跟不上,日常监管不够,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有些企业对安全生产与建设软环境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处理不够好,不但自身不重视安全生产而且对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存有抵触反感情绪,认为是刁难,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特别是像石岘纸业、炼油厂等老企业,生产和施工设备陈旧,年久失修,管道老化,跑冒滴漏严重。龙井西市场、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至今没有消防环形通道,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延吉耀天燃气集团公司等一些燃气站和油库是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单位,但是离城市行政区、居民住宅区很近,一旦发生事故无法保证应急处置,后果不堪设想。
(四)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尚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州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队伍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单凭州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力量,难以将安全监管延伸到所有街道和乡镇,而且安监力量不足,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手段落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成立时间较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石油化工等方面专业人才匮乏,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各县(市)的安全经费、编制也不平衡,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几点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群众,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努力培育社会安全文化,提高社会安全意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三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依法经营、认真履职、确保投入。四是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防范风险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加大投入,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州及县(市)政府要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增加安全投入,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在安全科技、安全培训、安全监察、检测装备、消防设备更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二是要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投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加大我州安全监管部门的装备建设,落实必要的经费、车辆,着力解决执法安全和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问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抓住关键,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一是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一票否决”等制度。二是组织各企业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定期开展诚信评价,对安全诚信缺失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公示制,引导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要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对典型案件在全州公开曝光。
(四)突出重点,不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一是要突出我州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督查、各级政府抽查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经常、隐患治理及时、危险源监控科学。二是要依法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三同时”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龙井西市场和商贸市场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尽快整改。三是通过设立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对全州各行业、各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调查,充分排查事故隐患,缩小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对延吉耀天燃气集团公司等威胁居民安全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尽快搬迁。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做好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创新方式,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发挥联合监管优势,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信息,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建章立制,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作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三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重点执法、定期抽查、分片监管、驻点整改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效果。
(六)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有计划送出去学习、定期不定期请专家下来讲课等多种形式,更新、充实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招工和劳动管理,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工人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符合要求后才能上岗,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调整、离职培训。三是要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切实解决有责任无职权、有位置无专业人员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问题,消除安全生产监管死角,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0-08-02 10: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