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情况的报告
2019-10-09 14:13:03

 

——2019年9月2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

 

常委会议:

201889日至30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涉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提出了五点建议。对此,州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相关部门予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矿山环境的保护意识。政府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有所调整,人员变动情况较大,为让具体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业务本领,组织全州矿山环境工作管理人员26名同志参加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生态修复培训班。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在州内各县市中心广场进行宣传,向民众讲解什么是矿山环境、为什么要保护矿山环境、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宣传期间全州共发放各类宣传册(单)3600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展板2个。利用中央环保督查之机,向全州矿山企业进行了全范围的宣传,使其提高对矿山环境保护的意识。

二、提高矿山准入门槛,对已有矿山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吉林省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矿业权登记发证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审查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一是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及监督实施工作。要求矿山企业从建矿开始,充分考虑采矿活动可能造成的地质环境影响,按照经审查的恢复治理方案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2019年,在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中,抽查了31家矿山企业,对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执行情况、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严格监督企业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将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纳入日常监管,督促采矿权人按照治理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治理工作。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的办法和标准,及时组织验收。2019年,有5家关闭煤矿完成治理,现处于申请验收阶段。三是加大对私挖乱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182019年,全州共查处涉矿违法案件52起,其中无证开采42起,越界开采10起,收缴罚款126万。四是合理设置矿权,从源头上预防矿山环境破坏问题。按照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新一轮矿业权设置区划,充分考虑矿山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三区两线”范围合理划定禁采区、限采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产资源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三、积极申请和筹措各方资金,治理历史遗留矿山。2018年以来,敦化市申请中央财政资金1150万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矿山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和龙市企业自筹资金380万元,完成了和龙市福洞长财煤矿、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财二井(二区达里洞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珲春市申请省厅财政和动用本级财政3474万元,实施东北虎保护区范围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城西煤矿地面塌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珲春香房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珲春市敬信镇广源采石场和少伍采石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预计可恢复治理面积186.5公顷。

四、编制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形成矿山环境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依据《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编制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规划的实施对我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可持续绿色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下一步,州政府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如既往的重视我州矿山生态环境工作,加快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延边州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在矿山环境问题上有很多遗留欠账。我州乃至全省都没有做过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私挖乱采矿山数量不详、位置不准,造成的破坏情况不清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

二是加快编制延边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此次机构改革,成立了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综合整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做好延边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不再“欠新帐”,加快“否旧帐”,实现经济、资源、环境效益相协调。

三是全力推进“绿色矿业”。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矿区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