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6部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08-09 09:48:07

 

——2019年1月23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主席团:

《关于修改和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6部条例的决定(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后,代表们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代表们对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表示赞同,对该决定草案没有提出不同意见。

1月23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审议该决定草案。

法制委员会认为,这6部条例自公布施行以来,分别在依法规范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各自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我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这6部条例出现与现行上位法和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省关于法规清理的要求,依据现行上位法和国家相关政策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

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修改和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6部条例的决定(草案)》,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