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04-02 10:28:36

 

——2019年3月28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金寿浩州长对审计报告作出“按照审计意见认真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的批示。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同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州审计局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 “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由各审计组对审计报告所列问题的8个县(市)和60多家单位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督促整改进展慢的单位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能够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州政府对审计报告的批示要求,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实时跟踪整改进度,限时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末,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通过完善制度、上缴国库、规范资产资金管理、加快工程进度、调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357.14万元,整改率占能够按金额计量问题的88.01%。

(一)州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分配和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州财政局在预算编制中,非州本级项目(省级单位)不再代编预算;应缴未缴国库非税收入249.75万元和未上缴定期存款利息46.25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延边卫生学校挪用专项资金57.94万元已通过调整下年预算进行整改。

2.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未达到预期效果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个人账户拨付资金未核实真实性的问题。州财政局已通过加强审核监管、规范拨款方式等进行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资金未按预算级次拨付的问题。对州卫计委向非本级预算级次的县(市)卫计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拨款178.17万元的问题,州卫计委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资产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对州卫计委长期挂账的问题,州卫计委已清理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81.66万元、其他应付款2.81万元。剩余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2.33万元因无充分的清理依据,目前继续保留余额;对州文联未及时清理的已于2004年被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抵账轿车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州文联已调整抵账轿车的固定资产账;对州商务局在国家服务业发展专项支出科目中列支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35.37万元的问题,州商务局已调账整改。

3.关于落实上级政策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州旅发委未制定延边州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在旅发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的问题,2018年5月,州财政局、州旅发委制定下发了《延边州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延州财联〔2018〕30号),规范了旅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州人社局专户中长年挂账未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金172万元和利息7.32万元的问题,州人社局已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万元和利息4.8万元,剩余本金和利息104.52万元上缴财政;对3个单位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州经合局、州人社局、州质监局合计992.32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龙井市、珲春市、和龙市、图们市、汪清县等5个县(市)的17个环保项目实施缓慢,专项资金滞留5,182.61万元的问题。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已整改3,520.07万元,因项目进度问题未拨付1,662.54万元,其中:龙井市124.32万元、珲春市290.72万元、和龙市1,163万元、图们市84.50万元。

2.关于污水处理厂实际日处理污水未达到设计能力,项目规模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龙井市投资450万元,对城区7处截流污水直排口进行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部分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16%;汪清县完成10.39公里的雨污管网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8%;图们市新建污水管网投入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19%;安图县日最高处理污水量达到1.4万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2%;和龙市计划投资550万元,加快推进剩余2万吨生化池的改造进度,计划2019年4月初开工建设,4月末前建成投产,彻底解决污水处理厂产能不足的问题;延吉市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提标改造处理20万吨/日污水。

3.关于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缓慢,完成计划比率过低的问题。敦化市将积极筹措资金建设管网,完善城区管网建设;汪清县县城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0.94亿元,完成投资为可研批复总投资的73%;图们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安图县将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计划到2020年改造完成,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和龙市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的建设。

4.关于因收费标准低,污水处理厂财政补贴较高的问题。延吉市于2018年7月对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居民用水收费标准0.95元/吨,公用收费标准1.4元/吨,特殊行业收费标准1.6元/吨;汪清县已于2017年8月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85元/吨;安图县已将居民污水处理费从原来0.65元/吨调至0.8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从原来1.1元/吨调至1.2元/吨,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

5.关于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偏低,项目规模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珲春市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万吨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A;改造现有园丁路污水提升泵站,使其提升能力达到5万吨/天;通过新建生化池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标准为一级A,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上述项目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投入使用。

6.关于部分污水处理厂每年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的污泥,没有按规定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直接在城镇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置的问题。延吉市政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设计方案, 2019年2月21日在延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确定投资人和技术设计方案。该项目要在上半年完成可研批复、环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规划和国土手续等前期工作,积极解决建设资金,争取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四)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

一是两个市县因危房改造农户产权变更手续不全、旧址未拆除等原因,不按规定及时向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兑现补助资金638.25万元的问题。和龙市已全部发放313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1.5万元;延吉市已全部发放74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6.75万元。

二是三个市县获得的上级财政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039万元,因项目进展缓慢而闲置未用,至2017年底已超过2年的问题。延吉市财政局将闲置资金4790万元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和龙市财政局将690万元拨付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珲春市因部分路段需管廊施工完后才能开工,目前拨付施工单位资金1100万元,2459万元未拨付。

三是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延边州林管局管辖的11个林业局正在积极办理49669套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登记;敦化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在积极办理1250套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登记。

2. 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珲春市金融扶贫贷款发放少的问题,珲春对全市1023户贫困人口已完成评级授信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43位贫困户发放贷款213万元,小额贷款风险控制工作规范有效,未发生还款逾期;对敦化市新农合办未将全部建档立卡户录入新农合精准扶贫数据库的问题,敦化市新农合办已完成604人的补录工作;对龙井市17名、汪清县19名已死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识的问题,龙井市、汪清县已将全部死亡人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识完成。

二是扶贫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问题。对项目管理费闲置的问题,珲春市各相关单位已将项目管理费闲置资金38.48万元退回市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市财政局对退回资金进行重新分配,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对龙井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4万元滞留在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账户上,未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问题,龙井市已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4万元全部发放完毕。

三是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敦化市2个项目、珲春市5个项目,延吉市3个项目已实现收益,并按规定向贫困户分配。

四是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对扶贫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问题,敦化市对猪舍项目进行调整,目前已达到环保要求;对未按期开工或实施缓慢的问题,珲春市、延吉市、龙井市、汪清县未按期完工或验收的项目均已整改完毕;对项目闲置的问题,龙井市老头沟镇政府与绿恒蚯蚓养殖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将原闲置的泗水养鸡项目转项为蚯蚓养殖项目,并根据蚯蚓养殖技术要求对原养鸡场进行了改造。2018年10月,将改造完成后的养殖基地交接给绿恒蚯蚓养殖合作社,并已开始蚯蚓养殖。

3.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问题。

一是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延边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已上缴印花税3.13万元;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扣减多计工程价款3,106.56万元。

二是延吉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延吉(八道)至龙井段及延吉市公园路拓宽工程(朝阳川段)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延吉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已上缴印花税53.09万元。对已完工工程表观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施工单位已进行维修;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扣减延吉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工程多计工程价款413.60万元,扣减延吉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项目延吉连接线工程及延吉市公园路拓宽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96.66万元;对多支付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延吉市征收局已抵扣74.88万元。

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由于地方财力不足、部门协调不够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尚需一定时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涉及地方财力有限,需完善先期准备。如珲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路段项目需要地下管廊完工后才能开工,但因地方财力原因,管廊项目实施缓慢,又无法举债实施,导致项目款无法按期拨付。

(二)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协调,需履行相关必要程序。如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问题,需有关方面进一步厘清产权关系、审批资金清缴手续等,并且由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复杂,加之前期准备不足,有关部门补齐手续的过程较长,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强政策指引。结合国家宏观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地方的政策或实施方案,尽快推进整改。二是加快有关工作进度。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加快相关工作流程,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等问题,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整改。三是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