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 2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