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和纪凯奇同志的辞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纪凯奇辞去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