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纪凯奇请求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01-08 15:02:44

 

20191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和纪凯奇同志的辞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纪凯奇辞去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州十届人大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