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州“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18-12-08 14:39:27

 

——2018年11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许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关于我州“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州于20189月底完成了《延边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评估情况及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经州政府十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从评估结果看,《规划纲要》确定的33项指标多数达到进度要求,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统计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部分指标没有达到预期,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一、地区生产总值。十三五以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增长乏力以及在制定规划时对困难预计不足、目标设定偏高等原因,我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低于预期。20162017年我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2.8%3.3%,今年上半年增速为3%,低于《规划纲要》确定的7%的目标。特别是受到统计基数大幅调整的影响,这项指标与规划目标已没有可比性。经统计部门初步测算2018年末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0亿左右。据此,将到十三五规划期末(2020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调整为730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方面,十三五以来我州经济增速放缓,税源经济发展不充分,财政增收困难加大;另一方面,受国家减税降费、优化收入结构等政策因素影响,我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下降;另外,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和吉林省调整划分过渡方案,我州上划省共享收入比例较之前有所增加。基于上述原因,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9.6亿元的目标任务难度很大。据此,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调整为65.3亿元。

三、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受经济增长乏力、居民增收困难等因素影响,20162017年我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分别为7.1%6.4%,低于《规划纲要》确定的年均增长10.5%的预期。经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测算,2018-2020年我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预计在5.5%左右。据此,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调整为6%

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受经济增长乏力、农村居民增收渠道有限等因素影响,20162017年我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分别为7.9%7.5%,低于《规划纲要》确定的年均增长10.5%的预期。经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测算,2018-2020年我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预计在5.5%左右。据此,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调整为6.4%

五、城镇棚户区改造数量。2016-2018年,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完成规划进度目标,但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原计划中2019-2020年的融资方案已不可操作,《规划纲要》确定的十三五期间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5.59万套的目标无法实现,这项指标调整为3.82万套。

六、贫困人口数量。经过20172018年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的精准识别,我州在十三五期间累计减少贫困人口准确数量为52640人。《规划纲要》确定的8.5万人目标有必要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