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赵伯忠、许学哲、崔敏职务的决定
2018-12-08 14:31:34

 

2018年11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因赵伯忠、许学哲、崔敏被判处刑罚,决定撤销赵伯忠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撤销许学哲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撤销崔敏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