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10-15 10:29:54

 ——2017929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州审计局局长  文金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6年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州审计局对2016年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州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和州委、州政府领导交办的4县市2016年“狮子山”台风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州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等7个项目开展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共审计单位600余个。州审计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我州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州本级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及各部门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转艰难等诸多困难,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资金,基本保证了州本级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投入持续增加

2016年州本级财政投入民生方面的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5%,通过持续严控和压缩一般性支出,我州财力进一步向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领域倾斜,低保、优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标准均得到提升。

---财税领域改革不断推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有关政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4项;贯彻落实收费清理有关政策,对州本级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积极将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在州本级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短收18,911万元(短收预算的14.83%)的情况下,州财政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准确预研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及时调整年初预算报经州人大审批,同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预算执行效率和均衡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州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16年末,州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40,578万元,其中显性债务82,737万元、隐性债务(政府可能承担责任的债务)57,841万元。2016年新增债券11,200万元,其中安排延边州广电演播厅项目支出8,000万元、延边州教育学院新建项目支出3,200万元。

一、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5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各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意见,包括教育费附加方面的问题在内,均已得到了整改。2017年3月31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政府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州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表明,2016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556,250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完成102,4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9,176万元;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64,663万元。支出总额为551,189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514,4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等36,692万元。年终预算结余为5,061万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24万元、项目支出3,937万元。结转原因是按预算执行进度拨款。

2016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为39,052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320万元,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等10,275万元,支出36,789万元,年终结余为2,263万元。

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预算分配和管理还不够规范

1.未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越级办理预算拨款。2016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中,应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统计、国税、检法、金融等部门的预算支出5,951万元,列本级支出。

2.无预算拨款。2016年,州财政局将当年收缴的本级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3,920.78万元,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直接拨付给19个相关一级预算单位。

3.收回已列支出的款项未冲减当年预算支出。2016年12月15日,州财政局拨付延边日报社报刊征订经费989万元,列预算支出科目;12月30日,从延边日报社收回119.15万元,未冲减支出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4.支出挂账。2016年州财政局将州国土局从省土地整治中心购买耕地指标款9,900万元和延边富德足球队运转经费2,060万元未列支出,挂其他应收款科目。

5.未列预算调整方案追加预算。由于财力有限,有些预算支出项目在年初预算安排时未能充分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列预算调整方案追加支出114万元,其中:州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经费18万元、州委宣传部承办省级党报采编工作经费15万元、州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60万元、州总工会两节送温暖帮扶资金21万元。

州审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州财政局今后要对以上125项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列支预算资金;34项问题限期调整有关科目。

(二)部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虚列支出

一是州工商局将宣传用品、印刷费、公务用车维修费、计算机耗材等支出未在政府指定的采购点办理,支出总额为48万元。

二是州教育局将州财政局拨给8个县市教育局的农村优秀教师奖励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等各项经费548万元,列本单位经费支出科目。

州审计局已责令州工商局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责令州教育局严格执行预算,按实际发生业务记录会计账目。

三、州本级“放管服”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未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

州民政局在执行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工作中,由于州本级财力有限,此项工作经费未足额拨付到位,仍采取谁申请、谁支付服务费的工作模式。

州审计局已要求州民政局,直接委托中介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未降低收费标准多收费

2016年,延边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因收到文件时间较晚等原因,导致按原收费标准多收取“锅炉检验费”3万元。

州审计局已要求州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降低收费标准,并退还多收费用。

四、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1应参加未参加失业保险。截止2016年末,在审计抽查的567户单位中,有14011人未参加失业保险。

2企业应缴未缴失业保险费。全州有1109户企业欠缴失业保险费2,899万元。

上述1-2项,州审计局要求有关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与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尽快解决企业未参保和欠缴失业基金问题。

3未计提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全州未计提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1,533万元。其中:州本级1,096万元、和龙市182万元、安图县88万元、图们市160万元、汪清县7万元。

4职业介绍项目开展力度不够。截至2016年末,全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资金闲置未用5,084万元,分别为:延吉市2,574万元、龙井市203万元、安图县130万元、敦化市894万元、汪清县329万元、珲春市954万元。

由于失业人员失业后很少到就业部门登记信息,而失业人员只有到就业部门登记信息后才能得到培训或职业介绍。因此,近几年人社部门对职业培训及介绍服务业务开展较少。鉴于全省各地普遍存在此类问题,省人社厅正在研究扩大“两费”使用范围。

(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审计情况

1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因龙井市政府未能与国开行、农发行事先就有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购置房所用资金到位时间协调一致,导致510万元基金贷款没有到位,既影响了工程进度,又未能按时让47户贫困户共96人领取钥匙入住

2)2016年,和龙市政府拨付和龙市邮政储蓄银行扶贫贷款风险金100万元,该银行应按1:10比例办理放大撬动银行贷款。截至2016年末,和龙市邮政储蓄银行未按扶贫贷款政策落实发放扶贫贷款1,000万元。

3)2015年8月,安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未及时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金融部门的贷款贴息55万元。

4)2016年,汪清县复兴镇中心小学和春阳镇中学教师宿舍项目,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导致工程无法开工,560万元资金滞留在县财政局专户中。

5)扶贫项目进展缓慢

①应开工未开工扶贫项目86个、涉及资金10511万元。其中:安图县21个项目,涉及资金2253万元;和龙市13个项目,涉及资金4454万元;汪清县38个项目,涉及资金1623万元;龙井市14个项目,涉及资金2181万元。

②18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涉及资金1108万元,其中:安图县11个项目,涉及资金678万元、龙井市2个项目,涉及资金200万元、汪清县5个项目,涉及资金230万元。

③汪清县的1个D级危房改造项目和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缓慢,涉及资金603万元。

对以上问题,州审计局要求有关县市政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工作衔接,尽快解决资金问题,并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整改要求实施。目前,未开工项目已全部开工,未按计划完工项目正在加紧施工。

2扶贫资金存在安全隐患。和龙市、安图县和龙井市的部分扶贫项目,受委托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财产抵押程序不规范,扶贫资金存在安全隐患,涉及资金5,185万元。其中:安图县1,021万元、和龙市1,815万元、龙井市2,349万元。

州审计局责令相关部门,履行担保程序时,其抵押物要严格按照“担保法”中“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规定执行。目前全部抵押物已评估完成,并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扶贫资金及收益管理不规范。

1)2016年,安图县1个产业扶贫项目损失6.9万元。

2)龙井市4个种养殖类产业扶贫项目未按协议上缴收益32.5万元。

3)部分养殖类产业扶贫项目的收益,未分配或没有完全分配,其中:安图县94.1万元、和龙市86.49万元、龙井市172.54万元。

州审计局要求有关县市政府加以纠正和改进,即:收回应上缴的收益金和发放未分配的收益金。目前,和龙市、安图县已分配完毕,龙井市正在分配中。

(三)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狮子山”台风来袭后和龙、龙井、图们、珲春等四县市政府共收到水毁重建资金117,4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289万元;省资金23,034万元;州财政安排3,849万元;地方自筹947万元;省债券转贷资金15,000万元;贷款资金59,000万元;社会各界捐款2,301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受损房屋排查鉴定工作不细,档案管理不完善。经查阅受灾房屋档案,发现部分受灾房屋档案中没有评估鉴定、组织审核、张榜公示等资料,其中:珲春市178户、图们市452户。

2.部分水毁重建项目未开工。截至审计,由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冬季无法施工)珲春市杨泡乡泡子沿小桥重建项目、龙井市农村公路修复项目、和龙市海兰至光明公路修复项目,图们市月晴镇安山东沟泄洪道防洪堤修复等项目未开工。

州审计局建议4县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早日开工,顺利完成重建任务。目前各县市正在加紧施工,争取年底前完成任务。

3.滞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由于水灾事发突然,一些灾后重建项目需要规划调整,各项重建资金到位时,延边已处于过冬期,项目受季节制约无法按时开展。截至审计,龙井市滞拨重建资金6,368万元、珲春市滞拨重建资金364万元。

州审计局要求龙井市、珲春市政府,加大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管理力度,要确保重建资金安全、有序、及时拨付。目前,龙井市已拨付3127万元,其余资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后陆续下拨。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敦化市牡丹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和珲春市净水厂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1)敦化市牡丹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已征土地90公顷、尚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珲春市净水厂工程项目已征收的8.9公顷土地中,有2.3公顷尚未办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州审计局已责成上述两项目工程指挥部,根据《土地法》规定,尽快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2.损失浪费。珲春市净水厂建设项目因前后两次进行初步设计,造成损失浪费建设资金120万元。

3.未严格管理资产。截至审计时,敦化市牡丹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支付134万元征收的2.36公顷土地,仍由原所有者种植农作物和他人使用,存在流失隐患,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管理。

上述2-3项,州审计局已根据有关规定移送珲春和敦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

4.多计工程价款。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单价、调整不应调整的临时工程费用、未调整应调整的材料价格等方法,多计工程价款1,386万元,其中敦化牡丹江防洪治理项目796万元、珲春净水厂项目590万元。

州审计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待工程竣工决算时,将多计的工程款部分与施工单位核实确认后,据实结算。

五、审计建议

(一)预算收支要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加强清理本级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工作。

(二)“放管服”政策落实过程中,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加强扶贫项目立项论证的可行性研究,提高设计的合理性,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做好扶贫项目建后的资产管护,制定资产管护措施和制度,避免扶贫资金损失浪费。

(四)要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序开展水毁房屋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为重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经济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申报、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和执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