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寿浩辞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07-02 15:28:02

 2017年6月1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金寿浩因工作变动辞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