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 说明(书面)
2017-05-02 14:43:36

 ——2017年3月31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

现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以下简称守则草案)作如下说明。

现行守则于2002年7月2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实施以来,总的情况非常好,对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行为、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具体实施中也逐步显现出执行性不强、有关规定难以落实等实际问题。

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产生后常委会领导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人选工委在充分结合我州人大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起草了守则草案2017年3月20日,守则草案经第一次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本次常委会议审议。

守则草案全文共有15条,涵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范的各个方面,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学习、遵守宪法法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接受监督、遵守外事纪律、廉洁自律、职务请辞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守则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