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延吉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太范,副主任林松、刘岩智、王秋菊,秘书长南成根及常委会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朴永刚,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州监察委员会、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机关党委相关负责人,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应邀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刘岩智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理论文章。
听取了副州长尹朝晖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
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2022年决算和2023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州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23年财力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延边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金融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视察报告。
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在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张太范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州本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推动珲春国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张太范指出,会议听取审议了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发展朝医药条例3个法规草案,相关委员会要结合本次常委会审议提出的修改意见,按照立法程序认真做好条例的后续工作,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既定立法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财力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要认真参考,加以落实。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州政府稳妥推进项目、抓好工业运行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各级政府要坚定信心,持续稳健把经济工作做好做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察机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建议进一步抓好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会议对全州室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和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提出了工作建议,州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
张太范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围绕既定目标更加积极作为,有效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贡献人大力量。
(通讯员 张 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