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2022-12-09 15: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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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太范,副主任韩长发、林松,秘书长南成根及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朴永刚、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州监察委员会、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应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二阶段会议由韩长发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听取了副州长郑权作的州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和州政府关于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州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州十六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与会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集中审议。

第三阶段会议由张太范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太范指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条例(修订草案)》是我州今年重点立法项目,条例修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质量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对我州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相关部门要按照立法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向社会公布施行。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要加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实施力度,推动职业教育提档升级。要加快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要通过高质量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促进民生改善,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