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1-09-28 1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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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延吉市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虎权,副主任魏亚利、朴雄英、陈彪、王静慧,秘书长金璟琳及常委会委员27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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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体会议由王静慧主持。

会议听取了州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州委常委、副州长毛光升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州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2021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州本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围绕科技创新引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听取了州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了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宋钦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在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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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姜虎权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州本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忠文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太范辞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郑哲等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裴庆镇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姜虎权为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姜虎权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相关委员会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点,要按照立法程序,及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组织好公布施行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责,要在报告的规范上下功夫,确保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更加到位,取得实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施行取得了明显效果,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希望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抓好抓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对新任职的同志,姜虎权勉励他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推动延边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展现新作为。

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曹宝和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州文明办、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