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015-01-08 08:51:19

17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州长千海兰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补选州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了关于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议题;审议了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报告;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车光铁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州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州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事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