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2011-11-11 09:50:33

11月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秉胜、李得龙、金贞海、徐基生、孙景远,秘书长金中岐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召开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请示;讨论了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讨论了关于州庆60周年编辑出版《延边民主与法制建设60年》的建议;讨论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题。会议决定,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1月24日召开,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题是: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全州2011年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关于我州“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审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延边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延边建设的决议(草案);四、听取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审议条例修改草案;五、人事任免事项。
    金硕仁指出,要认真做好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尽职尽责,把大会开得圆满成功。要做好《延边民主与法制建设60年》的编辑工作,要尊重历史,涉及面要广,内容要丰富、全面。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办复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通过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更好地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贯彻好监督法,搞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突出监督主题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相结合,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