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
2011-10-21 09:48:31

10月1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秉胜、李得龙、金贞海、徐基生、孙景远,秘书长金中岐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出访韩国忠清南道、昌原市、江原道并参加第三届东北亚地区地方议会议长论坛的报告;听取全州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讨论关于补选州十三届人大代表事宜。
    金硕仁在会上指出,饮用水问题关系城市未来发展和民生。近年来,我州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水源地建设和水源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森林水源涵养功能不断下降,饮用水水源地来水量逐年减少,针对这一情况,
要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涵养区森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城市饮用水水源涵养区内的森林采伐,特别是延吉市五道水库涵养区内的三个林场,要坚决停止采伐,并争取纳入国家天保工程,封山育林,涵养水源。
    金硕仁指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是国家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外国杜马、议会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联系和交流,可以宣传我国的外交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与交往方国家和人民的友好关系,加深感情,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州人大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促进政府间交流与民间经贸合作。
    金硕仁充分肯定了已经结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他指出,这次选举工作,各县市措施得力,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通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表态,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也增加了候选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选出的代表能够认真反映选民意愿和要求,更好地尽职履责。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