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2010-08-18 09:30:06

8月16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清江、李得龙、李秉胜、金贞海、徐基生,秘书长金中岐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决定,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8月18日召开,会议建议议题是:一、听取州人民政府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报告;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会后进行专题讲座。
  金硕仁在会上指出,我州生产领域的企业比较多,突如其来的特大洪灾未造成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这与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检查监督到位和各生产企业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洪灾过后,我们要到灾区看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要认真总结生产过程中抓好安全生产的经验,认真研究产品的生产质量,避免因产品质量不过关而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发生。目前,我州正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对水毁道路、桥梁、房屋等重建工程的质量进行认真分析,为重建家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州人大常委会到灾区视察水毁工程时要注重研究工程的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重建民房的质量安全,把工程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来检查。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灾后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