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0-12-01 14:09:11

11月30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清江、李得龙、李秉胜、金贞海、徐基生,秘书长金中岐出席会议。
  金硕仁、李得龙分别主持了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州长韩兴海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州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韩兴海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州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听取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草案)》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审议该条例草案;听取副州长闵光道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金硕仁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州政府对落实《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思想解放不够,建设资金匮乏,产业结构不优,体制机制不顺,合力推进不足等问题。委员们经过审议,建议州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快通道建设,突破体制机制做大产业,打造延龙图中心城市,加快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步伐。
  金硕仁指出,会议对两部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要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完善条例草案;州政府要继续做好城镇供热工作,尽快制定管理办法,使供热、用热、管热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有章可办;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近年来,州政府提高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代表对此表示满意;会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要认真落实,严格遵循,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
  金硕仁强调,明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工作尤为重要,当前要着重抓好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和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准备工作,为做好新一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副州长闵光道、韩兴海,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申万虎,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光镇,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相关负责人,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