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1-04-01 10:20:04

 3月31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秉胜、李得龙、金贞海、徐基生、孙景远,秘书长金中岐出席会议。
  李秉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金硕仁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州长王福生所作的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议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金硕仁在会上讲话。他说,我州集中力量清理整顿廉租住房,成效显著。清退出的住房和收缴的资金被用在急需住房、符合条件的群众身上,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群众中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下一步清理整顿工作中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广大群众互相监督下,做到应保尽保,使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要严守工作纪律,全面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行为,培养职业道德,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让群众满意。
  金硕仁说,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意见》表示赞赏。常委会将对政府在报告中提出的不断加强督导服务工作、努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和稳妥推进林改工作中的各项举措积极支持。另外,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安全生产大于天,我州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去抓好、抓实,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金硕仁强调,州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已经全力投入到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中。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员要在今年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完成好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向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州人民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申万虎,州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相关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