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大常委会调查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
2020-07-08 14:12:50

为推动汪清县民事检察工作更好发展,7月2日,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根据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对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此次调查以座谈会的形式召开,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辉林代表检察院作《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5日,共受理民事案件25件,其中,审判程序监督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7件,生效裁判监督15件。结案22件,其中,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州院提请抗诉10件,不支持监督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立山指出,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维护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民事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胡立山强调,好民事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一是要转变监督理念,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传统观念,进一步理清民事检察工作思路,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创新民事检察工作机制;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深化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监督、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三是要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化人才培养,在民事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要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等传统方式和利用新媒体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对民事检察职能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扩大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汪清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