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9-04-17 08:51:08

49日,和龙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俊浩主持会议,副主任胡要军、金雄杰、薛垂国、黄日以及其他常委共29人参加会议。政府副市长都宏宇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吴亨日,检察院检察长李剑波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代表办主任及特别邀请的3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金峰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了2018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介绍,2018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按照延边州人民政府与和龙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8年和龙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重污染天气控制在4天以内;海兰江断面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体标准;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实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明显,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体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尤其是对死灰复燃类问题,希望政府对此项工作,能够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整改解决,不断推动我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明确提出,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方面,今后对监督不力和不到位的现象,也要严肃进行监督问责。对于此项工作,人大常委会也将切实强化监督措施,全程跟踪推进。

(安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