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组织召开《延边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议
2022-05-25 09:15:47

根据州十六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常委会立法工作任务,5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组织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长发,法制工委主任高鹏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主任曹永吉主持会议。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和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就条例制定相关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和解读,韩长发就启动生态环境立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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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发指出,州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把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纳入立法日程,是我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部署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通过法制保障我州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具体措施,更是我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全面依法治州、以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就做好条例制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高站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州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并作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部署。要求全州上下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争当生态强省建设排头兵。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立法的重大意义,自觉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认真研究州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期待,通过一部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更加有效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要强聚焦。要拿出一个切实符合州情实际,务实管用好用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我们聚焦立法任务目标,凝心聚力,深入研究。要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行之有效的制度经验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要紧密结合我州生态环境实际情况,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有针对性地参照或创设相关条款,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法规空白。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我州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提高精细化、精准度、针对性上下功夫,努力使所制定的条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要抓协同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立法任务稳步推进,圆满完成立法任务。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深入调研,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

(通讯员  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