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改工作
2019-04-12 15:03:50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的带领下,于411日召开会议,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涉及农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湿地保护发展中心等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金相镇指出,《条例》自1985年颁布实施并于2003年修改,对促进我州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一些内容和部分条款已无法适应时代需求,修改《条例》迫在眉睫。他建议:一是深刻认识修改《条例》的重要意义,修改《条例》关乎我州的长足发展、关乎我州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齐心协力把《条例》修改好。二是修改《条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省委和州委“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布局,着眼于延边州发展大局,抓住修改《条例》的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突出条例的科学性、地域性、前瞻性。三是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各部门在修改《条例》时,要从延边州情出发,把事关我州经济发展大局和百姓关心的牧业用地、林牧合作、河道管理、水源保护、湿地保护等问题加入《条例》,切实解决自治地方发展要求,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通讯员  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