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福讲话 洪庆张太范康芳出席
表决通过4部法规、废止3部单行条例
4月2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延吉召开。
大会召开了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10时30分,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
会议应到代表313名,实到242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胡家福、张太范、韩长发、刘岩智、王秋菊、南成根在主席台就座。州委副书记、州长洪庆,州政协主席康芳出席会议。
张太范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的决定(草案)》、《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等3部单行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韩长发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草案)》等5项法规案的说明。
开幕会结束后,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各项议题。
14时30分,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313名,实到243名,符合法定人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胡家福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表决办法;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的决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等3部单行条例的决定》。
胡家福在闭幕讲话中指出,年初以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州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工作的首要考虑,对我州现行的有关法规项目和决议决定进行集中审查,梳理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相符、与上位法有关内容不一致、与当前工作实际不适应的部分条款,在章节设置、条款顺序、条文内容等方面作出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确保了各项内容符合宪法规定、契合中央精神、体现延边特点、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本次会议通过的相关《法规》和《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系统部署,推动《法规》和《决定》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抓好学习培训,将其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方式,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主要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用《法规》和《决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好宣传阐释,充分发挥州内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专家解读、定制推送、设置专栏、印发文本等方式,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让各族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要抓好贯彻执行,对《法规》和《决定》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分解,有针对性地拿出具体的配套措施,定期对《法规》和《决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法规》和《决定》的权威性、严肃性。
胡家福指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人大工作的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为加快跨越赶超、推动振兴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要提高立法质量,严把法规起草、论证、审议等关口,统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社会治理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抓紧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推动法规内容与延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得益彰。要依法开展监督,建立健全评议评价、跟踪督办、整改问责等机制,突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公正司法、民族工作等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代表评议、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落实和跟踪问效水平。要发挥代表作用,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深入开展“代表进社区”、“选民接待日”、“千名代表进千村(社区)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活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让代表工作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完成各项议程后,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