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024-01-12 1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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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延吉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太范,副主任韩长发、林松、王秋菊,秘书长南成根及常委会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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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林松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相关情况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张太范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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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议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宝辞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欣代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表扬“四好”代表之家(站)、“四优”人大代表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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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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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太范强调,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大会期间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引领代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意图上来,汇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州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会务工作,确保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成功。新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为奋力谱写延边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篇章出更大贡献。

副州长苏庆良,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李欣,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