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长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太明月主持。
会上,州卫健委副主任冯铁利汇报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畅所欲言,立足部门和我州朝医药发展实际,就《条例(修订草案)》如何修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韩长发指出,《条例》修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树立系统观念、坚持系统合成、注重系统突破、确保系统时效”,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思想,形成联动合力。就如何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党建引领。立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立法工作、地方人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我们新时代立法工作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贯穿于《条例》修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法制统一。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做到地方立法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不抵触、不越权、相协调,切实做到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同时,还要认真研究上位法,立足民族区域自治发展需求,“在行上”多下功夫,确保条例有实效、真管用、好操作,体现立法的必要性和实用性。
三是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各部门一定要有创新意识,突破部门壁垒,站在全州发展高度,着力在朝医药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上求突破,有效破解朝医药发展瓶颈,加快推进我州朝医药可持续发展。
四是实事求是。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立足我州实际考虑问题,使修订的《条例》既遵从上位法,又充分体现延边地方特色,确保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以有效的法制保障推动朝医药发展,擦亮延边朝医药这张名片。
(张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