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1-06-01 08: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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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延吉市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姜虎权,副主任李忠文、魏亚利、朴雄英、王静慧,秘书长金璟琳及常委会委员29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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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李忠文主持。

会议听取了副州长韩先吉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五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21年财力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州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了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宋钦伟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在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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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姜虎权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朴永刚代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曹宝代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姜虎权为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姜虎权指出,人参是我州的优势资源,通过立法保障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发展,对延边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研究,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我州财力状况,优化财政收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安排。要始终把落实中央环保工作部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我州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州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重视民事检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我州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新任命的法、检两院代理院长和代理检察长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各自岗位上,始终牢记誓言、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为延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朴永刚、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曹宝和州监察委员会、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