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雄英带队就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复工复产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020-04-17 09:45:23

2_副本.jpg

4月14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朴雄英率领第四检查监督组到延吉市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对企业复工复产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工作监督

第四检查监督组先后到国泰新能源汽车项目金刚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关电子科技大厦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各企业的复工复产进度、生产经营状况、政策扶持效果等情况,并在克服疫情影响、增强产品竞争力、积极扩大市场份额、保障稳定就业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座谈会上,第四检查监督组在听取延吉市政府的专题汇报后,与州人社局、州市监局、州政数局延吉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代表进行了座谈。

朴雄英根据检查监督情况,对州直有关部门、延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了指导意见。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城市实现大发展、大作为的关键,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在政策上多帮一点,服务上多做一点,成本上多减一点,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二是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法定工作职责。根据条例对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规定的工作,坚持法字为先,严字当头、信字为本,让相体系、制度、机制、平台建立健全起来、有效运行起来,规范执行下去,成为延古市招商、安商、扶商的特色品牌。三是准确把握条例重点内容。认真研究条例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的相关规定,逐条对照落实。四是带着问题贯彻实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依法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商环境的行为。五是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广泛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作用,进一步营造浓厚营商氛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推动地区经济健康运行,可持续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继人选工委主任南哲参加活动。

(州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