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9-06-06 0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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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4日至5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亚利率领执法检查组赴龙井市、延吉市,就我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自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龙井市污水管网风险点、龙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海兰桥、牧乐牧业有限公司、石井断面,延吉市三道湾镇医院、污水集中点、五道水库等地,在州行政中心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延边州、延吉市、龙井市政府工作汇报。

魏亚利对我州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她指出,水污染防治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最终反映的是发展理念和产业结构等深层次、根本性问题。通过次执法检查,既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要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要提出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下更大决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从人大角度推动中央关于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落实,也要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打好延边的碧水保卫战!

围绕这次执法检查,她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动党中央和吉林省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统一,是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大公约,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依靠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要以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要下大功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好州的绿水青山。

要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毫不动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解决水污染问题。二要依法解决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以此次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边查边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强化综合施策、源头治理。目前来看,我州的水环境质量现状亟待改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畜禽养殖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尽快落实和解决。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三要立足依法监督,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州县(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环保合力,共同担负起水污染防治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落实。同时,企业要坚持把环保工作放在发展的突出位置,学懂弄通法律的条文规定,找准问题原因,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系统治理、持续推进,以符合法律规定和中央、省环保督查的要求。

(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