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铭带队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2018-08-13 0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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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铭,部分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州人大城环资委委员和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敦化市大蒲柴河镇松江河金矿和安图县万宝镇石灰石场、吉林海沟黄金矿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现场,并听取有关县(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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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日,检查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州政府副州长韩先吉就我州贯彻实施《条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林管局、州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作了发言。王燕铭对我州近年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并制定用矿管矿政策法规,严把矿山开发准入关,深入推进废弃矿山恢复利用项目实施,落实矿山环境恢复主体责任,让延边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通讯员  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