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立法调研组到我州调研
2017-07-12 15: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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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海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率全国人大立法调研组,到我州就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延吉召开了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根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纪凯奇,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兆丽参加会议。

调研组与州人大常委会、州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工商局、民委、语委、延边歌舞团、延边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广泛征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听取大家发言后,张海阳指出,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从诞生至今,这首雄壮激昂的歌曲所承载的爱国情怀与民族精神深入人心。然而,实际生活中也存在奏唱国歌不规范、参与者举止不得体等现象。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关于制定国歌法的议案、建议、提案。制定一部专门的国歌法,通过国家立法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对于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并征求中央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

张海阳表示,此次到延边调研,就是要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各部门意见建议,力求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争取早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大家的发言很具代表性,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中肯,回去后,将认真梳理这些意见建议,尽可能的吸收采纳。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