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州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2017-04-13 14: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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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率调研组来到我州,就延边地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4月11日,调研组一行到珲春市法院,旁听了破坏东北虎保护区环境案件庭审,前往珲春市板石镇孟岭村河口屯进行了实地查看。

4月12日上午,调研组在延边宾馆召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调研会,听取了州检察院检察长金春山关于全州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闫立华关于林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州中级法院院长庾成日关于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院长金忠一关于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做法、体会及立法建议汇报及州林管局、延吉市环保局、珲春市国土局的汇报。

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寿浩,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凯奇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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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寿浩在座谈会上表示,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我州检察机关勇于担当,辩证处理了历史和现实、短期和长远的关系,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使延边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今后,州人大常委会将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全力支持我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动这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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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克勤对我州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出希望,希望检察机关不仅要抓案件的起诉工作,更要注重在试点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为试点工作在全国的全面铺开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把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能够有效回应百姓关切、造福一方、提升政府形象、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重大建设。

陈伟根对我州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继续推进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延边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大局意识,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关系问题;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各级法院要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各级人大要加强调研视察,积极推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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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实地踏查了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9队粉煤灰污染环境案件现场。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