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铭参加省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的“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环保立法工作”座谈会
2016-05-09 09:28:04

55日至6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铭带领城环资工委全体人员,赴长春参加省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的“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环保立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环资工作的副主任及环资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金华主持。首先由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车黎明传达了全国人大环资委座谈会及领导讲话精神,简要通报了省人大环资委2015年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安排,之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精神,围绕主题分别进行经验交流发言。结合座谈内容,已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多年的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介绍了地方环保立法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和经验体会,其他六个市介绍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一些需要统一研究的问题和建议。全体与会人员还参与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稿)》的讨论工作,就草案内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王云岫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各市州围绕环保立法做出的积极努力,他强调,立法法的修改是我国立法工作一次重大的改革与创新,设区的市被赋予了部分地方立法权,主要有三个方面: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其中,我们欠账最多和任务最紧迫的就是环境保护。所以,加强环保立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下大力气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不断运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我省环保立法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环保立法,坚持开门立法,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还要加强环保立法工作创新。在我省现行有效的189部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法规45部,将近四分之一的比例。其中大多数属于环资委工作范畴。这些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地方立法特别是环保立法工作面临很多新的挑战,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节奏越来越快。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努力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