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就制定《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到我州进行立法调研
2016-05-09 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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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树森一行4人立法调研组,就制定《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到汪清县及汪清镇西崴子村实地调研,征询立法意见和建议。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胡忠伟及州发改委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在汪清县座谈会上,调研组先后听取县政府、人大、扶贫部门的工作汇报和立法建议,并在完善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如何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如何保障农村扶贫资金的来源、项目投入以及扶贫对象直接受益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探讨。在听取汪清镇、西崴子村的相关介绍和立法建议后,详细了解汪清镇、西崴子村贫困人员的年龄、贫困原因、实际收入;村部建设、村民外出务工、人均耕地和收益等情况,认真调研农村扶贫开发的难点、资金配套、发展出路等内容,并与贫困户代表就衣食住行医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沟通,为地方立法提供了依据。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