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5-05-15 09: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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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日至13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凯奇带领民侨外委委员组成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延吉、珲春、和龙及州公安局,就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延吉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丹春社区、珲春开发区兴阳水产、特来纺织、珲春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走访,听取了所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汇报,同时组织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纪凯奇在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后指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201449日公布施行。《条例》施行一年来,相关部门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管控机制夯实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大局,加大查处力度净化涉外环境,使《条例》得以较好的贯彻落实,他对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了建议。他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管理,管理上要做到“四个结合”,既管理和服务结合、政府与社会结合、公安与其他部门结合、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希望在今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到位”,既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指导到位。

(徐京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