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延边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
2013-06-03 15:34:52

5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就我州深入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召开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副州长千海兰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州新闻出版局、延边日报社等重点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发言,就《条例》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5年,《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几年来,州政府坚持以贯彻《条例》为主线,以发展朝鲜族文化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条例》实施进程,全州民族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内重创作,外促交流,朝鲜族文学艺术作品亮点纷呈。因地制宜,贴近百姓,民文出版及广播影视制作口碑优良。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注重挖掘,强化保护,积极开展群众性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强化措施,规范发展,全力抓好文化管理工作。虽然我州民族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二是专业人才队伍缺乏。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远对我州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我州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状,提出了今后发展思路。他强调,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新思维,贯彻实施好《条例》。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建设,依靠优秀人才,培养骨干力量。要用发展经济的思维,谋划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健康发展,使其得到更好的传承。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