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3-04-05 15:13:25

4月3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车光铁带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和龙市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3月21日开始,在全州范围内实地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和龙市是最后一站。
  执法检查组先后考察了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农村气象预警发布系统建设情况、头道镇农村气象预警显示屏建设情况、西城镇自动气象站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和龙市政府汇报。《条例》实施以来,和龙市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范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增加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广泛开展了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车光铁听取汇报后说,从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州各级政府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许多扎实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轻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气象保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车光铁强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自觉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加大《条例》执行力度,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人大要加大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监督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着力构建我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我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延边发挥更大作用。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