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检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
2013-03-30 15:11:18

3月29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哲学率领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州气象部门等单位,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州长洪庆一同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我州气象部门和部分建(构)筑物、设施场所等重点单位实地检查,并与相关部门座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级政府宣传贯彻《条例》措施,是否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是否进行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是否对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信息发布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有统筹规划,是否建立健全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发布系统和数据库及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服务网络;具有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且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雷电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是否达到城区间距5公里、乡村间距15公里的标准等。
  2011年8月10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州政府高度重视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管理轨道,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赵哲学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好《延边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州、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