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与韩国江原道议会签订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协议
2010-04-08 09:16:06

1月24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与韩国江原道议会正式签订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协议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清江、李得龙、金贞海,秘书长金中岐参加签字仪式。
  金硕仁在签字仪式上讲话。他说,延边州人大常委会与韩国江原道议会正式签署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协议书》,这标志着两地人大、议会间的交往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回顾中韩两国友好交往史,两国关系源远流长。自建交以来两国一直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信、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全面发展经贸合作,建立了亲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随着吉林省与江原道建立友好省道以及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来延边州访问、考察的江原道友人日益增多,两地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两地人大议会间的高层互访,双方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两地交往关系更加紧密。相信,协议的签署,将使延边州人大与江原道议会间的友好关系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将有利于两地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将促进两地间的共同繁荣和发展。图们江区域开发大潮涌动的延边、改革开放的延边欢迎江原道议会以及江原道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延边的发展,共同参与图们江区域的开发,共同分享开发的成果。
  金硕仁代表延边州人大常委会真诚感谢崔在圭议长为延边州人大与江原道议会的友好交往作出的贡献,祝愿延边州人大与江原道议会的友谊更加深厚。
  韩国江原道议会议长崔在圭在致辞中,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为江原道议会与延边州人大的友好交往,为造福两地间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