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延边黄牛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
2011-05-10 09:04:24

5月6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州政府贯彻实施《延边黄牛管理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秉胜、金贞海、徐基生、孙景远,秘书长金中岐及州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一同进行调研检查。
  副州长王福生,州畜牧业管理局负责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视察了延边州种公牛站、延边黄牛种质资源场、延边畜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育肥牛场、龙井犇福牛屠宰加工厂、延边黄牛肉用产品餐饮示范店,听取了州畜牧业管理局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据了解,《条例》自2005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州政府及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州、县畜牧业局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实质性成果,有力促进了延边黄牛产业发展。到2010年底,全州黄牛饲养量达到102万头,存栏63万头,出栏39万头,能繁母牛达到29万头,牛肉产量达到5.1万吨,养牛产值达到10亿元;农民养牛人均收入达到800元。全州建有221个养牛小区和规模大场、58885个养牛户,规模养牛户达到11872户,存栏50头以上的大户543户;延边黄牛肉形成了“犇福”、“蓝之苑”、“长白弘”三个品牌。这些年来,延边黄牛产业成为我州农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在检查调研中,金硕仁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各级政府及畜牧业管理部门广泛宣传《条例》,认真落实《条例》,不断加大对延边黄牛品种资源保护力度,扶持打造延边黄牛龙头企业,积极争取资金上项目、打造品牌,加快了延边黄牛产业发展。
  金硕仁指出,延边黄牛是经过100多年精心培育,适合寒温带山区养殖的役肉兼用型牛,延边黄牛养殖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产值上,都在我州畜牧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延边黄牛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延边黄牛”品牌走出延边、走出吉林省;要下大力气,把延边黄牛产业做大做强,要抓好黄牛种源、工地、加工和开拓市场四个环节,加快延边黄牛产业化开发;要依法保护延边黄牛品种资源,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确保延边黄牛品种遗传资源不丢失,并且不断优化。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