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时间截止后,记者在吉林代表团议案组和大会议案组了解到,我州6名参加本次全国人代会的代表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45件。其中金硕仁代表领衔并30名以上代表联名的议案2件,代表联名或个人提出建议、意见43件。大会议案组来电表示,我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质量好,充分反映了代表们强烈的履职意识、饱满的议政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其中,金硕仁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议案》被列为大会第一号议案。
据了解,为了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我州6名代表在会前作了充分的准备。通过走访、调研、视察等多种方式,掌握了大量信息和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全国、全省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撰写议案和建议。到大会报到以后,我州代表们互相交流情况,共同研讨有关问题,对拟提交的议案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力求使提出的议案、建议内容翔实,分析透彻,切实可行。
《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提出“研究赋予珲春更加灵活的边境贸易政策,探索双边、多边合作的有效方式。”对此,李龙熙代表提出了《关于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特殊经济合作区的建议》。建议国家把建设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特殊经济合作区纳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尽快批准特区的建设。采取新战略、新模式、新机制,加强与俄、朝等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赋予更加灵活的边境贸易和产业发展政策,促进延边产业发展,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通过率先示范、率先突破、率先发展,为我国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累经验。另外,李龙熙代表还提出了《关于提高林业公、检、法干警经费补助标准的建议》等。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横向比较,差距仍然很大。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发展起点低,自我发展能力弱,民族自治地方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在行政、文化、教育、科技等诸多方面出台了一大批新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否都符合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方的实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在落实各种政策措施方面会遇到哪些实实在在的问题都急需破解。为此,金硕仁代表针对实际,领衔3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议案》。针对全国一些地方护林工作不力,林区采伐量过多,有时发生乱采乱伐现象;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的现实情况,金硕仁代表领衔3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
另外,金柄珉、孙国伟、李秀林、咸顺女等代表针对我州发展实际,分别提出了《关于在延边大学实施中国朝鲜族免费师范生的建议》、《关于在吉林省增设高档牛肉生产功能研究室的建议》、《关于加大延边州边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关于推动无形资产股权激励制度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步伐的建议》和《关于建设中国朝鲜文出版物公共服务体系和阅读平台的建议》等。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