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在延边工人文化宫胜利闭幕。
闭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金硕仁主持。
应出席大会的代表327名,因事因病请假31名,实际出席会议代表296名,符合法定人数。
当日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邓凯、李秉胜、李得龙、金中岐、金贞海、金硕仁、徐基生、隋清江。他们在大会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有:李龙熙、高勇、李景浩、高杰、车光铁、邵利、金寿浩、金永默、西门顺基、闵光道、王福生、甄玉兰、韩兴海、金敬燕、崔哲云、闫永刚、金顺爱、朴惠善、赵龙、王景友、刘怀、李占文、韩成国、赵哲学。
原州领导曹龙浩、曹凤鸣、吴长淑、张龙俊、南兴烈、金圣友、张富奎、李洁思、杜文全、刘舜哲、韩昌镇、赵鸿义、金东云、周文宝在主席台就座。
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负责人申万虎、金光镇、金忠一、张立华也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以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与会代表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投票选举孙景远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隋清江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安排意见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草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决定。
会议认为,在大会主席团、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鼓足了干劲,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号召,今年是我州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实施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要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州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中、省直单位负责人,有关团体负责人列席了大会。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落下帷幕。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
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2011-01-15 10: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