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两部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
2010-04-22 14:19:02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9日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批准,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