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9-06-06 0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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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4日至5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亚利率领执法检查组赴龙井市、延吉市,就我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自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龙井市污水管网风险点、龙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海兰桥、牧乐牧业有限公司、石井断面,延吉市三道湾镇医院、污水集中点、五道水库等地,在州行政中心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延边州、延吉市、龙井市政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