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资委到我州就《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进行立法调研
2018-12-19 1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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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雷一行到我州就《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在延吉市召开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铭,州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曹永吉,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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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对《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加强地方环保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王燕铭在发言时建议,省人大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要立足省情,《条例》所列条款应便于解决基层实际出现的问题;要结合实际,以便于相关部门执行;要加大处罚力度方面的规定,实现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我省生态环境。

调研组对我州提出的立法修订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州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方面的做法进行了高度评价,并指出,将逐条归纳整理、认真研究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条例》修订质量。

(通讯员  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