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相镇副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7-04-18 08:56:45
4月10日至17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州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春、州农委主任鲁作猛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敦化、安图、珲春、延吉、图们等县市,实地查看了敦化沙河沿镇鹿场、安图新合乡大坝村大田人参种植基地和吉林敖东、紫鑫药业、龙泉农工贸(图们江制药)、华瑞参业等企业的人参种植加工情况,听取了敦化、安图、珲春、延吉、图们市政府及州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农业、林业、发改、财政、商务、旅游、质监、食药监、金融等部门和加工企业、种植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