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免去金时哲的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任命刘志伟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任命郑桂花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任命安瑜娜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5、任命金爱玲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